一.化工品進口報關、清關信息
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進口危險化學品時,申報項目應包括危險類別、包裝類別(散裝產品除外)、聯合國危險品編號(UN號)、聯合國危險品包裝標志(包裝UN標志)(散裝產品)等,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符合性聲明》
(二)需要添加抑制劑、穩定劑的產品,應當提供實際添加的抑制劑、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信息;
(三)中文危險警示標簽樣本(散裝產品除外,下同)和中文安全說明書。
(4)基礎單證:裝箱單、FP、合同、提單、報關要素信息等。
二、危險化學品進口報關、清關流程
1、提前48小時海運申報——貨物到達港口;
2、支付運費并與船代換單;
3、報檢報關
4、海關審價并開具稅單;
5、納稅;
6、海關查驗;
7、放行貨物;
8、提貨;
9、送貨至中國約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