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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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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范圍
A3.2a本標準根據(jù)成分聲明標準對再生材料的監(jiān)管鏈進行了驗證。
A3.2b本標準包括面向消費者的標簽;只有在上次企業(yè)對企業(yè)交易中已經(jīng)過賣方認證的產品才符合資格。
只有具有至少50%回收內容的產品才有資格獲得產品特定的GRS標簽。有關標簽指南,請參閱GRS徽標使用和聲明指南。
A3.2c本標準規(guī)定了處理GRS認證產品的社會和環(huán)境原則標準。
A3.2d本標準限制危險化學品在GRS產品加工中的使用;它沒有涉及回收材料中存在的化學品或*終GRS產品中可能存在的化學品。
A4 - 再生材料要求
期望的結果:
該標準所接受的聲明材料符合回收材料的既定定義。
材料回收涉及的實體需要對GRS進行認證。總結一下:
?回收材料供應商應向其客戶提交以下所需文件。如回收材料供應商協(xié)議附錄B中所述,回收材料供應商可能需要進一步檢查。
?材料回收:完整的GRS認證;交易證書
?生產和貿易:完整的GRS認證,分包商和小批量交易商除外;交易證書。
指導:材料回收商有責任從其直接供應商(材料收集器或材料集中器)收集所需的文檔。如果需要,材料收集器或材料集中器可以申請GRS認證,但不是必需的。
再生材料供應商的驗證
直接向認證機構供應的材料收集器和/或材料集中器需要經(jīng)過認證機構的額外驗證。
認證機構應對進行材料收集或濃縮的所有直接供應商進行風險評估。
?認證機構應保留向回收客戶供應的所有收集器和集中器的清單。應選擇總數(shù)的10%進行額外驗證,其中2%用于實物檢查。
?認證機構應努力避**查
如果可能的話,從一年到下一年的相同網(wǎng)站。
材料收集者和材料集中商的直接驗證應尋求驗證“再生材料聲明表”的真實性以及以下信息:
?所有聲稱材料符合回收材料(A1)的定義。
?所有聲稱材料都被正確識別為消費前或消費后材料(A1)。
?審查所有聲明材料的來源。
Textile Exchange不會收取材料收集者或物料集中者檢查的費用。
10%的額外驗證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附加材料聲明表格與材料收集者和集中者進行遠程審查。
?在線研究供應商,以確認他們是提供回收材料的合法企業(yè)。
?直接與材料收集者和集中者溝通(例如電子郵件,電話)。
?材料收集者和集中者的現(xiàn)場參觀(2%包含在10%內)。
o要求進行基本的操作之旅,采訪以確認材料來源。我們正在尋找MDF準確的合理確認。
風險因素應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預消費者材料作為輸入
?GRS材料回收設施中輸入材料量大的設施
?文檔不一致。
豁免:審核主體(CB)可豁免政府所有/經(jīng)營的集電極或集中器實體(即市政府)或僅捐贈的集電極或集中器遵守回收材料供應商協(xié)議的要求。
這并不能使CB免于10%額外支票或2%現(xiàn)場訪問。
仍需要從這些收集者處收集材料聲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