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籃到搖籃認證產品標準4.0》第5.4節“不斷增長的需求:納入循環和/或可再生內容”的要求所需的循環和可再生內容的百分比。關于循環含量和可再生含量的定義,見標準**2節。
使用說明的
1. 確定產品的適用百分比
如果申請認證的產品列于表格中六個產品類別選項卡之一,則表格中為特定產品/應用類型提供的百分比適用于該產品。六個選項卡提供的產品類別如下:
(1)室內設計與家具
(2)建筑材料
(3)家庭和辦公用品
(4)服飾
(5)包裝及一次性產品
(6)液體配方
如果尋求認證的產品不在六個產品類別選項卡之一中,則必須使用“其他產品”選項卡中按材料類型提供的百分比。
2. 在產品類別選項卡中應用百分比
如果申請認證的產品列在某個產品類別標簽中,請應用相關產品或應用(A欄)、子產品(B欄)和材料類型(C欄)所指示的百分比。在某些情況下,百分比進一步細分為材料子類型(D欄)。必須使用為適用產品和材料類型提供的*詳細*別的百分比。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要求使用“其他”的百分比,當材料類型和材料子類型不適用時。
對于多材料產品(即含有一種或多種須審核的同質材料的產品),如果列出了幾種材料類型和/或材料子類型的百分比,則所提供的百分比為同質材料水平百分比。在這些情況下,百分數為每個子型材料(或材料類型如果百分比沒有提供相關材料子類型)在申請人的產品必須滿足個人材料在產品直到90%(銅和銀*)或95%(金和鉑)均質材料的重量產品見面在期望的成就水平所需的百分比。例如,這是根據Interior Design & Furniture選項卡為地毯使用的方法。
對于多材料產品,每個成就水平只列出一個百分比,所提供的百分比是產品*別的百分比,只要成品總體達到按重量計算的循環或可再生內容的所需百分比,就可以通過多種方式滿足。在這些情況下,在物質層面不需要百分比。例如,根據室內設計和家具標簽,使用混合材料制作的座椅。
3.在“其他產品”選項卡中應用百分比
如果產品沒有列在一個產品類別標簽,如果產品或應用程序,型態,a - c和材料類型列中列出的產品類別標簽不相關的產品尋求認證,提供的百分比必須使用其他產品標簽。如果在產品類別選項卡中列出了申請人產品的百分比,則其他產品選項卡中的百分比可能不會被使用。
對*相關的材料類型(A欄)、材料子類型(B欄)和產品應用(C欄)應用所指示的百分比。在許多情況下,這將要求對所提供的“一般”產品應用使用百分比。如果不清楚申請認證的產品適用的百分比,請聯系C2CPII獲取更多信息。
“其他產品”選項卡中的百分比適用于同質材料水平。當將此選項卡中的百分比應用于多種材料產品時,在產品中按重量計算的90%(銅和銀*)或95%(金和鉑*)的均質材料在適用的成就*別達到所需百分比之前,必須滿足產品中個別均質材料的百分比。
4. 適用于所有產品的要求
在計算個別物料的循環及可再生含量百分比時,適用以下規定:
(a)對于含有聚合物或生物源材料的均質材料,添加劑、著色劑、副產物和單體可排除在計算均質材料中回收或可再生含量百分比的計算之外,除非它們各占材料重量的>5%。例如,如果一種可回收物質重100克,且含有4.9克未使用的添加劑,則可回收物質的百分比等于**(即95.1 g / 95.1 g = **)。
(b)如果產品中的同質材料是兩種或兩種以上材料的混合物,而混合物本身不需要表中所示的**百分比,申請人可以選擇符合混合材料中包含的兩種或兩種以上材料類型的**百分比的加權平均數,即按重量計算為> %。例如,黃金水平要求混紡紗的**百分比為50%棉(**循環/再生含量要求純形式)和50%彈性(50%循環含量要求純形式):0.5*** + 0.5*50% = 75%。
(c)對于液體均質材料,水的重量不計算在內,除非在應用中通常使用非水的溶劑(例如,在某些涂料應用中)。對于通常使用非水的溶劑的應用,水可以算作可再生的含量。
有關其他產品和特定材料的要求,請參閱4.0版標準的5.6節。